作者:(暂缺)出处:(暂缺)发表日期:2011年9月27日    浏览人次:6,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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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禁酒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我院的良好形象,就严格遵守禁酒令制度制定如下:

一、以下四种情况严禁饮酒:一是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三是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场合饮酒;四是严禁在驾驶机动车前饮酒。

二、签订遵守禁酒令保证书。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层层签订遵守禁酒令保证书,承诺自觉执行禁酒令,如有违反则自动辞职。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保证书由管委负责签订并报送管委政工处备案;其他干部职工的保证书由单位负责签订并存档。

三、监督检查。成立由郭阳为组长,王记华、史丰永为副组长,孙园园、丛华滋、王华、邱战国、刘巍峰、孙守建、于书明、宋德勇、王红梅为成员的严格执行禁酒令领导小组,狠抓责任落实。

四、凡发生违反规定的,处理当事人的同时,也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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